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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對營業(yè)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 財稅(2018)50號 二維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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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時間:2018-05-14 23:03 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國家稅務局、地方稅務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: 為減輕企業(yè)負擔,鼓勵投資創(chuàng)業(yè),現(xiàn)就減免營業(yè)賬簿印花稅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自2018年5月1日起,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,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。 請遵照執(zhí)行。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5月3日 |